为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,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,促进司法公平公正,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,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,现将柳南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通报如下:
根据“问必报”“月报告”制度和无报告事项“零报告”制度的要求,2023年第四季度,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在编干警、聘用制书记员每月均严格按照规定时限,按时登录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填报个人记录表,共记录报告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件。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的情形。
下一步,我院将继续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,坚持“逢问必录”,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不敢腐、不能腐、不想腐,从源头上规范司法行为,推动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走深走实。